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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近日爆發誤植愛滋器官的嚴重疏失,引發輿論,包括監委及多位立委都提議修法,規定愛滋病患的健保卡應加以註記。對此,除了衛生署直言弊多於利外,愛滋權益團體31日也出面表達反對聲浪,學者更直言,註記毫無意義,不管任何疾病,如何落實零感染的全面防護才是重點。

◎ 衛生署態度保留

台大爆發愛滋器官誤植事件,監委尹祚芊建議健保卡應加註愛滋病例,多名立委也贊同。

對此,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認為,修法註記的做法弊多於利。他指出,現行法律規定不得洩漏感染者的身分,但註記健保卡將使愛滋感染者的身分曝光,而且除了目前疾管局追蹤的2萬名愛滋患者外,推估台灣約還有1萬名愛滋患者尚未被檢驗出,醫護人員是否會因此對沒有註記者相對鬆懈,也值得擔憂。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則表示,台灣每年捐贈器官者約有200人,相較於已知的2萬名感染者,仍屬少數,應該考量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的比例問題,石崇良說:『我們所有的立法我們剝奪了某些人的權益的同時是不是獲得了非常大的公共的利益,公共利益跟個人的權益之間要去做權衡。』

◎ 愛滋器捐疏失 突顯社會錯誤刻板印象

除了衛生署態度保留外,民間團體也大表反對,包括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等民間團體31日共同發表聲明表示,此舉不但「無益於醫護執勤的安全」同時也是「惡化愛滋醫療的環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說,台灣社會多年來對愛滋病存在著錯誤的刻板印象與歧視,因此,當器捐疏失發生時,錯誤的其實也引發了社會的集體恐慌。喀飛說:『原音,20多年來我們看到很多新的醫療技術帶來了曙光,可是在這個時候我們看到更威脅感染者生存、甚至威脅整個社會的,卻不是病毒和疾病,而是很多很多的誤解、偏見和歧視,這種恐慌不能解決問題,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和侵害。』

◎ 學者指恐有違憲之虞

除了民間團體的反對聲浪外,學者也指出,想要透過註記健保卡減少愛滋器官誤植的可能是一種便宜行事的作法,同時也有違反大法官釋字第603號的可能。

法學博士張宏誠說,修法註記愛滋病患將嚴重侵害愛滋感染者受憲法保障的隱私權,憲法所保障的隱私權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個人的自主決定,國家如果以強制力予以註記,不但不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同時也是開人權倒車。

◎ 全面標準防護 才是解決之道

健保卡註記究竟有沒有幫助?成大護理系副教授柯乃熒直言,在健保卡上註記沒有意義,她認為,站在醫學的角度,不管什麼疾病,都不該有感染風險,因此目前應該加強的是移植過程的「全面標準防護」,而非標記愛滋感染者。

柯乃熒說:『(原音)其實註記沒有意義,因為我在醫院工作,我覺得全面的體液、血液的防護,我們叫做universal precaution、就是全面標準防護才是重點,你要把你在暴露每一個病人血液的時候都要當作可能,因為它不是只有愛滋病、它有可能是B型肝炎跟C型肝炎。』

健保卡標記愛滋病例,除了衛生署態度保留外,民間團體也提出諸多質疑,站在醫護人員的作業流程上,提示效果也相當有限,不過一但通過修法,將使原本就處於弱勢的愛滋感染者處境雪上加霜,因此,修法增加註記,值得社會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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